太原市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条例第三条有效财政性资金投资形成的科技资源应当对外开放,实现共享。具体开放的科技资源目录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鼓励其他形式资金形成的和各类无偿援助形成的科技资源对外开放,实现共享。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