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条例第十四条有效获准购置大型科学仪器设备或者新建研究试验基地的,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项目合同或者项目批准文件中,明确开放共享的相关要求。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