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条有效市城市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委托具有计量认证资格的排水监测机构定期对排水户排放污水的水质进行检测,并向社会公开检测结果。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5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