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办法第二十六条已废止乡镇企业有权向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控告、检举向企业摊派或者非法收费、罚款、集资的行为,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8年10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