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二章 立法规划、计划的编制和法规草案的起草第七条有效本市国家机关、组织和公民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制定、修改或者废止地方性法规的书面建议,主要包括制定、修改或者废止地方性法规的名称和必要性、可行性报告及依据等。地方法规 · 盘锦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