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保障各民族公民有信仰宗教和不信仰宗教的自由。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违法活动。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8年8月18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