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各民族应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帮助,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严禁制造民族分裂和破坏民族团结的行为。

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8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