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在教育经费、教育设施建设方面应给予梅里斯达斡尔族区适当照顾。

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在下达中、幼师招生计划时,应对梅里斯达斡尔族区适当增加招生名额,其考生相应享受国家对边远地区的招生优惠政策。

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8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