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依据法律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发展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

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应办好各类民族学校,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少数民族人才。各民族学校可用本民族语言辅助教学。

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8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