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防震减灾条例/第五章 地震应急救援第三十九条有效在临震应急期,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均不得阻拦;调用物资、设备或者占用场地的,事后应当及时归还或者给予补偿。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