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防震减灾条例/第三章 地震监测预报第十五条有效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可能诱发地震灾害和受地震破坏可能引发严重次生灾害的重大建设工程,建设专用地震监测台网或者设置强震动监测设施。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