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水资源条例/第三章 节约与增效第二十三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蓄水工程和洪水预报预警体系建设,优化洪水调度,合理利用洪水资源。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