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山体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与管理第二十六条有效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协调城乡规划、林业、国土资源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和完善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滑坡、泥石流、崩塌等灾害的防治措施及应急预案。地方法规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