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山体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与管理第二十二条有效实施山体保护范围内的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单位在施工前,应当制定施工场地周围环境及山体保护方案。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保护方案,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督。地方法规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