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农村公路条例/第四章 养护及管理第三十二条有效除农业机械因当地田间作业需要在农村公路上短距离行驶外,铁轮车、履带车及其他可能损害农村公路路面的车辆机具,不得在农村公路上行驶。确需行驶的,应当经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同意,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并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对农村公路造成损坏的,应当依法赔偿。地方法规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