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农村公路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农村公路规划、建设、管理和养护为社会公益事业,应当遵循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全面规划、规范建设、有路必养、科学管理的原则。地方法规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