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外商投资企业工会条例/第四章 外商投资企业工会的义务第二十六条有效外商投资企业工会应当教育职工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遵守劳动纪律,爱护企业财产,完成劳动任务。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7年7月30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