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一条已废止在五台山风景名胜区内,超过国家规定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单位,应按规定缴纳超标排污费;排放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按规定缴纳排污费。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