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第二章 职业教育体系第十条有效高等职业学校教育是在高级中等教育基础上实施的高等教育阶段的职业教育,主要培养应用型、技能型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员。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