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职工方协商代表中一线岗位职工的代表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五十。

女职工人数达到企业总人数百分之十以上的,职工方协商代表中应当有女代表。

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