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已废止

财政投入的扶贫项目实行竞争立项和分级分类审核审批制度。

市、区县(自治县)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审核审批扶贫项目。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