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已废止

市扶贫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农村人均纯收入、贫困人口所占比例、基础设施状况、村民住房情况等指标确定贫困村标准。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