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港口条例/第三章 港口经营管理第十九条已废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违法在河道、堤岸利用浮吊船等移动设备从事货物装卸作业。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