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第三章 农业技术的推广与应用第二十二条有效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信息化平台。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应当运用信息网络和现代传播信息手段,为农业劳动者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便捷的农业科技信息服务。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