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第二章 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第十三条有效地方各级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符合岗位职责要求。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地方各级国家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新聘用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有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5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