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温克族自治旗草原管理条例第四条已废止自治旗境内的草原,依法属于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自治旗人民政府依法划拨给全民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和部队使用的草原,未开发利用的草原和其他不属于集体所有的草原,属于全民所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牧区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草原,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地方法规 ·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1年11月2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