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条

已修改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五条规定,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千元罚款。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