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涉及国家安全事项建设项目管理条例第九条有效城乡规划、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受理建设单位有关申请时,对属于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建设项目,应当书面告知建设单位报市国家安全机关进行涉及国家安全事项审查,经审查批准后,城乡规划、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