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工种),用人单位应当从取得相应学历证书或者培训证书并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

劳动、人事、工商等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就业准入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