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乡镇财政管理条例/第四章 资产债务管理第二十六条有效乡镇内未确定权属的林场、水库、学校等资产,应当明晰产权;产权属于国有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管理。乡镇财政资金以股权形式投入村集体经济组织形成的资产属于国有资产,由乡镇人民政府管理;以其他形式投入的,属于村集体资产,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管理。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