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乡镇财政管理条例/第二章 预算和决算第十三条有效乡镇财政机构应当对本乡镇预算执行实施严格管理,向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市、区)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