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有效

乘客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驾驶员有权拒绝服务:

(一)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车的;

(二)要求驾驶员违反规定行车、停车的;

(三)精神病患者无人监护,酗酒者丧失自控能力无人陪同的。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