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三条有效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禁止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禁止非法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地方法规 · 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