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有效被监护人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责令监护人对被监护人进行教育;造成国家、集体、个人财产损失或其他人身伤害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地方法规 · 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