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地热资源保护条例/第四章 开发与利用第二十八条有效鼓励在沐浴养生、旅游休闲、医疗保健、地热采暖、种植养殖等方面梯级开发和综合利用地热资源。地方法规 · 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