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条有效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城市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地方法规 · 鄂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6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