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未经许可擅自设置户外广告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3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未经许可擅自设置临时户外广告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鄂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