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第三章 户外广告设置许可第十四条有效审批部门应当在其门户网站或者其他媒体上公开下列信息:(一)户外广告设置许可的条件、程序、期限;(二)户外广告设置申请表、临时户外广告设置申请表标准文本;(三)其他应当公开的户外广告设置资料和信息。地方法规 · 鄂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6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