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工业节约能源监察条例第七条有效工业节能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节能监察人员的培训、管理和监督。节能监察人员应当熟悉节能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节能业务,并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2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