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章 消费者的权利第八条有效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以下权利:(一)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二)知悉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四)公平交易的权利;(五)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六)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8年7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