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已废止

林木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在执行抽查任务时,被抽查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林木种子的真实情况,无偿提供所抽查的林木种子样品。抽取的林木种子样品数量应当以满足检验

的需要为准。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