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第四章 指导与服务第二十二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由政府有关部门参加的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农业主管部门召集,并负责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负责研究、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具体扶持政策,综合协调相关事宜,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统筹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的问题。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5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