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经营、扶持、服务、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5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