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第三章 规范与管理第十九条有效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按照章程规定转让其账户内出资额和公积金量化份额,应当优先转让给本社其他成员。地方法规 ·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5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