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旅游发展条例第三条有效发展旅游业应当遵循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投资、市场运作的原则,坚持旅游资源开发利用与有效保护相结合,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突出地方特点和民族特色。地方法规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