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旅游发展条例第二十九条有效禁止在世界自然遗产地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从事矿产资源以及其他污染和破坏生态环境的开发活动。地方法规 · 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