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已废止

生产企业应当将产成品、半成品、原材料分类储存在具有通风、干燥、防鼠、防虫、防污染条件的储存场所,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混存。

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