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条

有效

滏阳河河道的管理范围包括:

有堤防河段河道的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堤防之间的水域、滩地,以及从堤防外堤脚向外延伸30米,市中心城区河段从堤防外堤脚向外延伸50米;

无堤防河道的管理范围为规划河道内的水域、滩地,以及从规划河道两岸上口边缘向外延伸30米,市中心城区河段从规划河道两岸上口边缘向外延伸50米。

安全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向外延伸100米。

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