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二章 立法准备/第一节 立法规划与计划第九条已修改立法规划草案和年度立法计划草案经主任会议通过后,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印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南充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