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二章 立法准备/第二节 法规草案起草第十五条已修改专业性较强的法规草案,可以吸收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起草工作或者委托第三方起草。委托机构负责委托起草工作的组织、管理、监督和评估。地方法规 · 南充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